数字资源使用管理办法

江南大学图书馆数字资源使用管理办法


为维护网络信息安全,规范数字资源使用行为,保护数字资源知识产权,维护江南大学声誉,保障合法授权用户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有关网络信息安全和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的数字资源包括江南大学图书馆购买、镜像或正在试用的国内外出版商正式发行,并供授权用户使用的数字资源(包括电子图书、电子期刊、数据库、电子图像、电子音/视频资源等磁、光介质或网络使用权的数字形态的文献信息资源)以及本校自建或参建的供授权用户使用的数字资源(以下简称数字资源)。江南大学授权用户指本校教职员工、在册就读学生、博士后以及其他可以合法使用江南大学数字资源的有关人员(以下简称授权用户)。

第二条 江南大学图书馆数字资源,仅限江南大学授权用户合理使用,合理使用的范围包括:

(一)授权用户出于个人教学、科研和学习目的,以正常速度对数字资源进行检索、浏览、下载、打印。

(二)授权用户对少量文献的复制和传送仅限于授权用户和其他少数教学、科研人员之间的非系统性个人信息交流;

(三)各数字资源出版商或供应商在数字资源授权使用协议中允许的其他使用方式。

第三条 授权用户在使用数字资源时,严禁下列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行为:

(一)使用任何机器人、蜘蛛、爬虫或其他自动下载程序、算法或设备,持续自动搜索、抓取、提取、深度链接、索引或中断数字资源产品的运行;

(二)超出正常阅读速度,连续、系统、集中、批量下载数字资源,例如在一小时内下载超过百篇以上的文献、或对全文期刊整卷整期批量下载、对事实数据库或电子图书数据库的整库下载等,以及其他超出数字资源出版商或供应商设定的合理使用范围的行为;

(三)删除、模糊或修改出现在数字资源产品中的版权声明或其他告示;

(四)将所下载的数字资源批量提供给非授权用户,馆际互借、文献传递等数字资源授权使用协议允许的方式除外;

(五)利用所下载的数字资源进行商业牟利;

(六)将数字资源的合法使用权限提供给非授权用户使用,如将校园网、VPN等账号共享、转借、租借、售卖给校外人员使用等;

(七)私设代理服务器,将数字资源提供给非授权用户使用;

(八)对数字资源内容或软件进行破解,提供公共或商业服务等黑客行为;

(九)其他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及我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四条 违规下载一般会导致相应网段被封,数据库无法正常访问或其他后果,图书馆将按学校规定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包括停止借书权限、发公开致歉信、通报批评、关闭校园网帐号等。

第五条 因违规行为而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或者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规者承担此产生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江南大学图书馆负责解释。


江南大学图书馆 

20211013